盐城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33号通告

作者:白字╮先生 2022-04-27 老盐城

2022年4月26日,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盐城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33号通告,通告内容如下:

图片由网友“白字╮先生”提供

4月25日,盐城市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外省(市)返盐城闭环管理人员核酸检测阳性,已转运至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隔离救治,经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4月21日至23日:在外省(市)活动;

4月24日:驾驶货车从外省(市)返盐城,G15沈海高速滨海高速出口,滨海县东海大道停车场,后被专车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提醒广大市民有上述时间地点活动轨迹或近期接触过上述地区的人员,立即向所在街道(乡镇)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再次提醒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盐城,非必要不来返盐城,确需来返盐城市的,必须提前24小时向所在社区报备,社区将严格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未向社区报备的,一律劝返,并赋黄码。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信谣、不传谣,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共同筑牢全市疫情防控屏障。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相关推荐:

盐城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32号通告

本站声明: 本站《盐城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33号通告》由"白字╮先生"网友投稿,仅作为展示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

专题介绍Introduction

2022年出行防疫须知专题为您整理2022年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和出行相关注意事项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