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由网友“灼眼的夏娜”提供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
注: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1、办理条件: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可以申请分户。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2、办理手续:(1)书面申请报告;(2)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4)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办理程序: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4、办理时限: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上一篇: 盐城市立户办理指南
下一篇: 盐城市结婚证件照片要求
相关文章
本站声明: 本站《盐城市分户办理指南》由"灼眼的夏娜"网友投稿,仅作为展示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