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
日前正式印发,将于12月起施行!
哪些住宅可以增设电梯?
需要经过多少业主同意?
如何与权益受损业主协商?
政府最高补贴多少?
……
图片由网友“妆哭花了”提供
这些问题,《办法》中都有了明确规定。
01
《办法》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应当经本幢或者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尽量减少对相邻业主通风、采光、日照、噪声、通行等不利影响;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与权益受损业主协商,形成书面补偿方案。
02
《办法》还明确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建设、运行使用、维护管理等费用,应当由出资业主共同承担,可以根据楼层、户型面积等因素共同协商费用分摊比例。
非单一产权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政府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为六层以上(含六层)每部电梯补贴10万元,五层以下(含五层)每部电梯补贴8万元。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下一篇: 盐城与安徽省港航集团签订合作协议
本站声明: 本站《《盐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将于12月起施行》由"妆哭花了"网友投稿,仅作为展示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