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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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
2、具有市区户口;
3、在市区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4、本人及配偶在市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5、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咨询方式:89918631(亭湖区住建局);88523676(盐都区住建局);86668799(城南新区建设一局);68820911(开发区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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