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射阳率先落实《江苏省电力条例》配套政策

作者:凉城旧梦° 2020-06-19 老盐城

6月8日,射阳县发改委、射阳县住建局、射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和国网射阳供电公司联合出台了《关于明确射阳县输变电建设工程相关审批业务办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我市首个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力条例》的配套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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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过一系列针对性具体举措,简化了输变电工程规划审批等相关手续,缩短了新建变电站从核准至开工的时间,优化了后续消防备案和产权证取证的前置条件。《通知》规定,输变电建设工程免于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由市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安全监督由建设管理单位负责;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和验收由建设管理单位直接向县住建局申请办理,无须提交施工许可手续;质量监督成果、竣工验收材料和消防验收材料作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不动产权证的“竣工验收材料”……一系列举措彻底消除了难点、堵点,保障了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合法合规,更有效率,从根本上实现了提质增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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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介绍Introduction

盐城供电负责盐城境内的安全供电、电网建设和供用电服务工作。盐城电网北衔连云港田湾核电站,东接沿海新能源发电基地,境内有1000千伏淮上、±800千伏锡泰两条特高压线路,是江苏电网北电南送的重要通道。截至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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