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盐城社保有哪些新变化

作者:潇洒不放纵 2021-03-29 老盐城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其中,6项社保相关政策明确了时间安排,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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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动放开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今年要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意见》明确,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主要是部分一线超大城市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水平比较高,如果完全放开参保户籍限制,将给当地带来较大财政支出压力。今年继续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同时推动放开参保的户籍限制,将成为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举措。”业内专家说。

2、居民医保人均补助增30元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安排,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增加30元和5元。《意见》要求,此项工作5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按此计算,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上调后将达到每人每年58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上调后将达到每人每年79元。

3、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到明年年底前每个县至少要确定1家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意见》安排,这项工作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今年2月,我国新增15个省区作为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份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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