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视野,结合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盐城市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至8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各遴选机关(单位)相关职能处室,详见《2021年盐城市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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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者需提交的材料
1、《2021年盐城市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6、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7、编制性质证明。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报考证明。
10、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以上所要求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组(党委)进行审核、盖章,并对所出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其中,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报考证明无需单独出具,在报名登记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即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提供上述有关报名材料以外,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其他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三)资格审查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期间,各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报名结束后,各遴选机关(单位)将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册报市委组织部复核,发现重复报名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其所报各职位的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及复核后,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并由市委组织部发布职位核减或取消公告。
(四)补报名
因报考职位取消未能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他职位报考要求的,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性补报名,由原报考职位所在遴选机关(单位)负责通知。补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至12日。补报名证明材料与资格审查要求同上。补报名结束后,由各遴选机关(单位)负责通知相关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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