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盐城阜宁县文明养犬专项整治

作者:笑忘书 2021-08-10 老盐城

依据《盐城市养犬管理办法》,阜宁县政府决定在全县主城区、集中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如下。

图片由网友“笑忘书”提供

整治区域:阜宁县主城区(北至四通河、通榆河;东至新204国道至329省道;南至省道231至渔深河至射阳河;西至城西路以内)

一、城区养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做到文明养犬。

二、定期对所养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领取犬只免疫证明和标识。

三、携犬外出时,必须为犬只悬挂免疫标识、束牵引带,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行人。

四、及时清理犬只在户外排放的粪便。

五、防止犬吠影响他人,特别是在居民休息时段,要避免犬只吠叫。

六、不得携犬进入医院、学校、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导盲犬除外)。

七、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危险犬只。已饲养危险犬只的,自行迁出市区规定区域。

八、犬只出现狂犬病症状时,及时采取捕灭措施,并向农业部门报告;危害公共安全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九、养犬人如放弃饲养犬只,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不得使其流浪街头。

十、对无人牵引的犬只,视为无主犬予以收容(三天内无人认领的将移交有关部门)。

十一、倡导养犬人每户只养一只犬,饲养绝育犬(不超过60公分以上的犬只)。

十二、未按规定对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的,由农业部门依据《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予以处罚;饲养犬只污染环境的,由城管部门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对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以及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等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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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介绍Introduction

阜宁县,属江苏省盐城市所辖县之一。地处江淮平原中部和江苏省沿海中部,县域面积1439平方公里,人口111万,辖建制镇13个、街道办事处4个,以及省级阜宁经济开发区、高新区、金沙湖旅游度假区、现代服务业园区。阜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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