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大丰区低收入人口认定范围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四类对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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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低收入人口认定范围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四类对象。
一、低保办理条件:
1、持盐城常住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3、家庭财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
二、低保边缘家庭:指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高于户籍所在地月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三、支出型困难家庭:指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扣减认定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和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后,人均年收入低于大丰区年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提醒:已确认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不再重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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