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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选聘3名法律助理

作者:朝槿温雾 2021-10-11 10:15:32 老盐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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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9日,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因工作需要,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选聘3名法律助理,专职从事行政复议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图片由网友“朝槿温雾”提供

一、人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在律师事务所正常执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具有较强的法律业务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文字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6、与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在职在编人员不存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避暂行规定》有关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法定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政治处(盐城市开放大道北路35号),联系电话:0515-69978116。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4、资格审查:亭湖区司法局依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须达到选聘岗位计划人数3倍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岗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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