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公安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滨海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图片由网友“东风寄千愁”提供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职高、中专、中技、中师等职业高中),所学专业不限,年龄18周岁到45周岁(女性不超过35周岁)。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残疾、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矫正视力1.0(含)以上、无色盲,听力正常,身高1.70米、(女,1.6米)以上。
4、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热心服务社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9、曾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内擅自离职人员;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必须戴口罩进入公安局大门报名,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还需提供新冠疫苗接种信息(支付宝苏康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滨海县公安局709室(滨海县迎宾大道1号)
联系人:孟警官
联系电话:0515-84452190;
(二)资格审核。报名时,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审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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