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阜宁县2022年车辆违停专项整治内容

作者:沧桑为饮 2022-03-10 老盐城

为进一步改善县城城区人居环境,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和畅通的交通环境,阜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阜宁县公安局决定,自2022年3月10日起至2022年4月10日,为期一个月,在县城城区范围内联合开展“门前五包”和车辆违停专项整治活动,阜宁县车辆违停专项整治内容如下。

图片由网友“沧桑为饮”提供

一、整治内容及目标要求

1、严禁车辆乱停乱放。电瓶车等非机动车辆按规定停放在非机车停车线内,车头按箭头方向摆放整齐,无箭头指示的朝沿街方向整齐摆放。机动车辆按规定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内,按箭头方向有序停放。

2、严禁乱贴乱挂,乱写乱画。严禁使用小喇叭叫买叫卖揽客,沿街商户应该保持墙体立面干净整洁。

3、规范制作店招标牌和户外广告,沿街商户设置店招标牌需符合《江苏省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阜宁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且必须经过行政许可审批,严禁擅自设置。

4、严禁流动摊点占道摆放,买卖物品,必须到农贸市场和流动摊点疏导点内规范经营,沿街门市严禁出店经营,所有物品摆放在卷闸门内。

5、严禁沿街乱搭乱建,随意设置棚点和外置物。

6、严禁乱扔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必须爱护环境卫生、花草树木和其他公共设施。

二、整治措施

1、对违反“门前五包”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将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2、对未停在停车泊位内、未完全停在停车泊位内、占用盲道、未按箭头方向停放的机动车辆和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3、对违法的行为,将通过县广播电视台、“文明阜宁”微信公众号进行曝光。

4、对拒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相关要求

广大沿街单位、门市业主和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文明意识、安全意识,积极参与配合城区“门前五包”和违停专项整治,自觉抵制各类市容环境和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规范、整洁、安全、有序的城市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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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介绍Introduction

阜宁县,属江苏省盐城市所辖县之一。地处江淮平原中部和江苏省沿海中部,县域面积1439平方公里,人口111万,辖建制镇13个、街道办事处4个,以及省级阜宁经济开发区、高新区、金沙湖旅游度假区、现代服务业园区。阜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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