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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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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概述

负责全市学历教育及其考试、考核、招生工作;统筹管理中小学学生学籍,核发初中、高中毕业证书及职教高中阶段学历文凭;指导、管理全市大中专招生、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函授考试工作。

主要职责

大丰市教育局机构主要职能: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及体育的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盐城市有关教育及体育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组织拟订全市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教育体制、办学体制、人事制度、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三)对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体育工作职责进行督导,组织对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进行督查。

(四)负责全市各类教育、体育事业的宏观指导与协调,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大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努力办好成人教育,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办学;

进一步规范办学秩序,提高教育质量;

负责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提出市财政预算内教育、体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加强各类学校国有资产宏观管理;

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省和盐城市有关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收费、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管理市下达的教育、体育经费和上级部门及境外对本市的教育、体育援助及贷款,负责统计全市教育、体育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

(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等工作。

(七)主管全市教师(教练)工作,负责实施教师、教练资格制度和队伍建设工作;

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和聘任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和社会保障、教育培训、人员调配及人才培养、开发、引进、交流工作;

负责系统内人员的人事、劳动工资及档案管理。

(八)规划、指导全市教育、体育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装备工作;

后勤管理工作;

指导全市发展教育、体育经济,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九)规划、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协调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十)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教育系统下属市直单位的党建工作、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统战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统战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负责系统内老干部工作。

(十二)负责教育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水平测试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配合全市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

组织、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推进体育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负责在我市举办的各类体育比赛和我市参加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工作;

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性的体育竞赛活动。

(十五)统一规划全市运动项目的布局;

研究、指导体育运动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运动员奖励政策、标准;

加强运动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师聘任;

负责特级教师候选人和国家、省、盐城市优秀教师(教练)、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候选人和“三名工程”人选的推荐以及本市优秀教师(教练)、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的组织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年度考核、奖惩和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评工作;

负责系统内老干部服务等工作,协助关工委开展工作,牵头协调教育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部门设置

教育局局设5个行政职能科(室)及纪检监察室:

(1)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综合协调、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息、信访、保密等工作;

牵头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

负责制订局机关各项工作规范、计划、总结;

负责机关党务工作、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议案的办理工作;

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市直下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机关干部工作生活和全局性重要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

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双拥工作。

(2)组织人事科

负责指导教育系统所属市直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负责拟订全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教师调配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教练招聘工作;

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部管单位干部的考察管理工作;

协助负责局管干部的教育、培训、考察、任免等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人事编制、人事代理、教师培训、继续教育、人才交流和档案管理;

负责教师(教练)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和聘任;

负责特级教师候选人和国家、省、盐城市优秀教师(教练)、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候选人和“三名工程”人选的推荐以及本市优秀教师(教练)、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的组织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年度考核、奖惩和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评工作;

负责系统内老干部服务等工作,协助关工委开展工作;

牵头协调教育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3)计划财务科

负责拟订全市教育系统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编制和下达全市招生计划;

综合协调各类教育、体育的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及资料汇编;

参与拟定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拨款、学生资助、收费及教育、体育专项补助经费的分配等方案,负责教育系统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

制定和完善下属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负责基建管理目标和年度修建及设备添置计划的制订与实施工作;

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指导协调中小学扶贫助学工作。

(4)普通教育与法制科

负责全市各类学校的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巩固工作;

负责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法制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国防教育、人防教育、艺术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红十字会等工作;

协助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落实国家、省、盐城市的办学标准和教学计划;

参与学校艺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与培训工作。负责制订招生工作意见;

组织和指导普通中小学的招生工作和学籍管理工作,管理各类中小学竞赛活动;

指导全市校外教育、家长学校、妇女儿童教育、家庭教育等工作;

指导开展民族教育、环保教育、科普宣传与科技教育等工作;

负责全市中小学常规管理工作、学校德育工作、环保教育等工作;

协助做好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

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

推进语言文字改革、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工作;

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推广普通话,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和发证工作;

指导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

承担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承担行政复议受理和办理工作;

协助办理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5)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

承担全市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统筹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职业教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工作;

研究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教育质量评估标准;

承办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变更、撤销、调整工作;

负责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学制、教材、课程建设等工作,指导学校示范专业、实训基地建设以及教育技术装备、教育信息化工作;

负责和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及毕业证书的审核工作;

指导职业学校做好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服务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参与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

负责社会力量办学审批、常规管理、办学指导及年度审检等工作;

协助做好高等院校对接大丰工作;承担部门服务职能化相关工作。

(6)纪检监察室

在教育局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检查教育系统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遵守党章和其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实施党章和有关范围内的党内监督;

受理查办教育系统的违纪案件;

纠正教育系统行业不正之风,协助党委制定党风和廉政建设规划,参加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评议考核,督促、检查党风责任制和廉政措施的落实;

对教育系统党组织、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负责教育局信访工作,受理教育系统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在党的纪律和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建议、反映等;

保护党员按党章规定享有的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支持党组织和党员同乱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进行斗争;

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承接上级纪委和市教育局党委交办的党风党纪政纪等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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