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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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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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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简介

盐城市亭湖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交通建设市场的监督,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地方性交通行业政策和管理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交通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调控,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公路交通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

(三)负责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路政管理,维护公路建设与养护的正常运营秩序。

(四)组织实施对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综合平衡全区交通运力的投放,维护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负责公路运输的行业管理;负责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公路运输服务业、搬运装卸业和联合运输的行业管理。

(六)指导交通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规费的征收和稽查;负责公路运政管理和交通征费稽查管理;负责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七)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以及开展交通行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八)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组织交通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协助信息产业部门实施交通行业的信息管理;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负责局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和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人事、工资管理工作;指导全面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区交通行业职工教育和培训;负责全区交通从业人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十)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服务承诺

为认真贯彻“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特承诺如下:

一、交通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加强全区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强化客运停车场的检查管理,使辖区内的经营车辆达到“四有三无”,即:有举报监督电话号码、有价目表、有服务公约、有完好的灭火器材;无无费、无牌、无证等违章经营的“三无”车辆,规范经营业户的经营行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亭湖区交通运输市场。

二、交通行政执法公正文明。全体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所需要的法规、规章的有关条文,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处各类违章。在执法过程中,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不出现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保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的零记录。

三、交通行政审批高效廉洁。坚持办理程序、内容、依据、时限、收费标准公开;推行首问负责制、办事结果公示制、岗位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考核奖惩制。对车辆营运、搬运装卸证照的办理在1个月内给予办理和答复,对线路的初审1个月内给予答复。

四、交通工程建设迅捷畅通。对管辖范围内的乡镇道路提请养护的申请自提交之日起30天内给予答复。对航道、公路紧急阻塞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并组织疏通,不发生24小时人为断路、断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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