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料 大丰区 机构 大丰区城管局
大丰区城管局

手机扫一扫查看

大丰区城管局

一键纠错
介绍

简介

大丰市城管局,为市政府工作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盐城市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行政措施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国家、省和盐城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发展计划,负责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考评和日常监督检查。

(三)负责城市管理监察工作,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灯饰、户外广告、建筑(特种)垃圾、出租车辆(与交通局共管)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其他管理监督权。

(四)负责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重大建设项目除外);参与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环卫设施规划设计配套方案的审查、有关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组织、检查、考核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市亮化、美化,统一组织实施户外灯饰规划及城市夜景规划,对市区路灯实行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重点场所和重大项目灯饰建设方案的审定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空间和广告管理,负责临街门面装潢、装饰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城市绿化工作,贯彻执行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参与编制和论证城市绿地规划;负责城市绿化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城市绿化建设;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和城市园林绿地的管理与维护;组织开展城市绿化工作的评比、考核工作;对市区绿化实施监察。

(七)负责对本市各类建筑物、构建物、花园等进行建设、装潢、装饰或拆除、修缮、养护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收集、运输、消纳、处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核发建筑垃圾许可证;对渣土挖掘、清运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经营资质进行审核,并办理准运手续;对建设施工场地的容貌实施监督和管理,并参加竣工验收。

(八)负责市区出租车客运管理(与交通局共管)及出租车、公交车容貌管理;负责洗车行业、临时摊点群和商亭、邮亭的规划定点、审批和管理;负责市内三轮车客、货营运管理。

(九)负责市区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等各类专业市场和综合市场的规划定点、审批和管理。

部门设置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组织、人事;

宣传国家、省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

研究起草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负责系统法制建设、业务培训、来信来访及城管调研,对系统财务实施指导、审计、监督,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会工作,办文办会,上传下达,督查督办等。

市容管理科:按照国务院、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等法规、规章制定城市市容管理专项规划和发展计划,对市容市貌实行综合管理、监督、检查;

负责户外广告、宣传品设置、亮化设施建设、临时摊点群、商亭、邮亭等的规划定点、审批及管理工作;

负责市区沿街施工场地容貌管理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非永久性建筑物搭建及其他设施的审批和管理;

核准搭建或者封闭临街建筑物的阳台;

与交通部门共同负责城市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等各类专业市场和综合市场的规划定点、审批和管理;

进行市容管理的调查研究。

环境管理科:按照《环境保护法》、国务院、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城市环境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制定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专项规划和发展计划;

对市区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综合管理、监察、检查;

承办环境卫生设施新建、拆除、迁移、封闭、损毁、挪作他用,单位或个人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

负责生活垃圾处理、特种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及有关审批事宜;

对影响城市环境、损坏环卫设施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进行环境管理的调查研究。

公共事业科:按照《城市绿化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拟定城市绿化、道路照明、城市供水等公共事业建设、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依照国家规定的城市公共事业设置标准以及政府有关城市建设管理的规定,制定城市道路照明、园林绿化、城市供水等公共事业的专项规划和发展计划;

负责城市道路照明、园林绿化、供水等建设、维护及日常管理监督;

进行公共事业建设管理的调查研究。

本站声明: 本站《大丰区城管局》由"安于他命。"网友投稿,仅作为展示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

本周热门资讯 更多
合集专区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