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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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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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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响水,是江苏省盐城市所辖县之一。位于长江三角州北部地区,江苏省东北部沿海,地处连云港、淮安、盐城三市交界处,东濒黄海,与朝鲜半岛、日本九州岛隔海相望;北枕灌河,与灌南东北二镇相依;西与灌南、涟水两县交界,南抵中山河,与滨海县相邻。(官网入口

主要职能

(一)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抓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报送发布的公文,起草县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四)办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各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级机关和外省区市县发送县政府的公文。研究县各部门单位和各镇(区)政府(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县委、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

(七)负责市、县人大和政协交县政府的有关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报送重要政务信息。收集编写信息,准确反映动态,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九)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

(十)负责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各镇(区)政府(管委会)新闻发布工作。协调组织县政府有关活动的新闻报道,负责联络新闻媒体。

(十一)制定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县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十二)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统筹安排全县外事工作,组织、协调、实施重要出访活动。研究制定全县公务接待工作的具体规定;做好重大活动、重要接待任务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全县公务接待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县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综合性会议和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综合报告;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准备和记录、纪要整理工作;负责起草县政府主要领导综合性文稿和讲话稿;负责起草向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县委的综合性工作汇报;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涉及政府工作部门人事任免、城乡规划、财政、国资、审计、经济体制改革和人民武装方面的文稿起草、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二)财经科。负责办理发展改革、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国资管理、行政审批、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统计、公安、司法、法制、信访稳定、全民创业、金融保险、企业上市、投融资、能源、重大项目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对口支援、以及领导交办的涉及审计方面的文稿起草、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三)服务业科。负责办理开放型经济、商务、开发区建设、服务业发展、商贸流通、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外事、港澳、侨务、民族宗教方面的文稿起草、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四)城建交通科。负责办理自然资源管理、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口岸管理以及领导交办的涉及城乡规划方面的文稿起草、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五)农业科。负责办理农业农村、民政、扶贫、退役军人事务、供销、城乡水环境水资源管理、农田水利以及领导交办的涉及人民武装、农村国土资源方面的文稿起草、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六)社会事业科。负责办理教育、卫生健康、体育、医疗保障、红十字、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地方志方面的文稿起草、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七)工业科。负责办理科技创新、工业经济、民营经济、信息化、生态环境、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的文稿起草、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八)信息督查科。负责政务信息采编工作,组织开展信息调研,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报送信息;负责编辑办公室信息内刊;建立健全政务信息报送网络,协调指导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及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负责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和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工作;拟定县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协调、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联系,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的提案;承担《市长信箱》交办件的协调办理和督查工作。

(九)政务公开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县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负责办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承办县政府新闻发布活动,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各镇(区)政府(管委会)新闻发布工作;协调组织县政府有关活动的新闻报道;负责与党委宣传、网信、新闻部门新闻报道工作的沟通协调;负责联络新闻媒体。负责协调、指导和管理政府门户网站工作。

(十)机关事务管理科。制定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县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办公室的固定资产、水电、保留车辆安全管理等后勤服务以及办公室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办公室后勤人员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十一)机要秘书科。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日常运转和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办公室财务、内部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群工作;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主要领导召开的专题会、座谈会等有关会议的会场会务工作;负责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各部委、省委、省政府、省各部门单位、市委、市政府、市各部门单位发送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文电,以及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县直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请示件办理;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审核工作;负责机关机要工作,承担机关保密办职责;负责印鉴、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承担县政府及办公室报刊征订和收发工作;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区)政府(管委会)办公室文电、机要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承担办公室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运行保障和网络安全保密工作。

(十二)外事与接待科。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统筹安排全县外事工作;组织、协调、实施重要出访活动。研究制定全县公务接待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做好重大活动、重要接待任务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全县公务接待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

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县委、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送和处置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协助安排节假日值班工作。

第五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股级职数18名,其中正科长13名(含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主任1名),副科长5名。

第六条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县委、县政府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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