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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安排

作者:从前的从前 2020-11-20 16:02:27 老盐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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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责任主体。共分三个渠道:(1)教育部门依托学籍库,负责中小学生及托幼儿童的参保登记和保费征收工作。(2)民政、水利、农业农村、卫健、退役军人事务、工会等部门,分别负责各类资助参保对象的参保登记工作。(3)各镇、街道、经济区负责其他城乡居民的参保登记和保费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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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确认。教育部门对中小学生和托幼儿童的参保信息进行登记确认,发送至医保、税务部门;民政、水利、农业农村、卫健、退役军人事务、工会等部门将负责的资助参保居民信息,核准后维护到医保信息系统或发送至医保经办机构,并根据变动情况实时更新。其他新参保或因中断重新参保的居民,由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录入确认。

(三)保费征缴。中小学生和托幼儿童由教育部门组织学校(托幼机构)配合代征银行征收;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个人应缴的保费,由区财政局从安排的医疗救助资金中统一拨付;其他城乡居民选择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缴纳医保费,或持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江苏银行、盐城农商银行任意一家网点柜面办理缴费手续。

(四)配套工作。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参加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保险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盐政规发〔20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盐金融办〔2020〕1号)要求,加强宣传发动,创新工作举措,提高参保覆盖面;各小额人身保险经办机构要健全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质效,在居民参加城乡医保的基础上自愿投保,同平台实施,切实做好小额人身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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