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社会保险转入分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制度内转移(跨省转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制度转移等,办理指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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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制度内转移(跨省转移);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制度转移;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制度转移和跨省转移;
4、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跨制度)。
二、办理条件
事项一:
1、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且在盐城市参保缴费的人员。
2、户籍在盐城市,且在盐城市参保缴费的人员。
3、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动,且在盐城市调入单位参保缴费的人员。
4、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按规定确定盐城市为待遇领取地的。
事项二:
1、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之间流动的;
2、因辞退辞职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
事项三:
1、参保人员达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如有分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形,在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前,向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应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转入手续。
事项四:
1、2012年7月1日后退役的;
2、申请转入地与退役军人现参保地或户籍地一致。
三、提交材料
1、身份证;
2、申请转入人户口簿;
3、社会保障卡;
4、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
5、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一)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三)银行受理回执。
四、办理流程
1、窗口办理流程: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在规定期限内反馈办理结果。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二楼,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
2、网上办理流程:个人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办事”——点“社会保险”——点“社保转移申请”——点“申报”——“填写表单内容”——“确认提交”。
五、咨询电话:12333,0515-8050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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