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盐城市亭湖区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亭湖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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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共招聘2人,从事公安宣传工作,其中影视制作岗位1名、影视编导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记录。
(二)岗位条件
1、影视制作岗位
男性,18-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电视艺术、摄影摄像、数字影视、传媒设计、动漫动画类专业;会制作PPT,熟练掌握运用PR、Edius、AE、Maya、3Dmax、C4D等制作包装相关软件。对作品的主题创意、标版设计、动画、质感、节奏、色彩等方面有较好的把握;能独立完成拍摄剪辑、后期包装等工作。有影视制作从业经验者优先。
2、影视编导岗位
男性,18-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新媒体应用、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文字功底好,具有较强的选题组织、策划和执行力,能深度研究短视频平台的特点属性,结合热点及内容进行文案的撰写,参与影视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分镜头脚本以及拍摄计划。有影视编导、主持和采访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曾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途径:
本次招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2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
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科(亭湖区长亭路1号)。
3、报名联系人:蒋先生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2、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学历验证材料,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网上学历验证,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
3、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表彰奖励证明、退役证、驾驶证、其他技能特长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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