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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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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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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机构简介

中心对所有进大厅事项实行八公开,即公开审批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审批主体、公开材料目录、公开承诺时间和公开收费标准及依据;对涉及三个以上部门审批服务的项目,全面推行集中联合审查、联合勘察、联合验收、联合年检;对复杂事项全面推行“一次答复二次办结”制度;对新办企业需到工商、国税、地税、质监等部门申报的事项实行“一表制”服务;建立了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审批快速通道;启用了网上申报预审系统,企业、群众从互联网登录中心门户网站,通过互动界面即可实现网上咨询、下载和申报预审、网上查询、评议、投诉等功能。

为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中心专门成立了商务中心,配备了触摸屏、计算机、局域网、电子显示屏等现代化办件、查询和通讯设备,每个窗口提供了相关审批事项的办事须知、示范样本等书面资料。中心将严格遵循“公开、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宗旨,竭诚为广大群众、基层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规范和优质的服务,使之成为我市对外开放的一个亮丽窗口。

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于2001年7月正式运行,2012年7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更名为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增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行政建制,负责对市级机关行政审批服务、大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和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运行进行协调、管理和监督,对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下设审批服务大厅、便民服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2345呼叫中心。内设综合处(法规处)、政务服务协调处、政务服务督查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增挂“市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牌子)、民生服务处、机关党委,同时按规定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纪检组和监察室。盐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对外服务标识。

市政务服务中心实有使用面积约26500平方米。市直44个部门行政许可处整建制进驻中心,473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及房产、车管、国税、地税、农机、港口等6个审批、服务分中心办理和管理。26个中介机构、6个服务窗口和即将进场的16个便民服务单位进驻中心开展配套服务。

中心大厅共有工作人员350余,2014年办件量约230万件。中心秉承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宗旨,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开辟审批快速通道,建立办难事窗口,成立帮办服务小分队,为全市重点工程、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及沿海开发项目,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开展大市区涉企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引导中介机构规范执业行为。在全市行政服务系统开展品牌创建活动,以品牌标准推动窗口工作,“审批服务BRT”被评为全市十大服务品牌。积极推进“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单位”试点,提升大厅标准化管理水平。

2012-2013年,中心连续两年获得全市目标任务考核综合先进奖,2014年获市深化改革工作先进奖。

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于2012年7月更名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隶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管理,为副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大市区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及管理。撤销区一级招投标交易中心,将市建设工程、货物与服务、政府采购、产权交易、交通、水利、土地、医疗设备等行业招投标交易中心机构、职能及人员与原主管部门剥离,整建制划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集中交易。各相关职能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及人员集中进驻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实行统一监管。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设办公室、工程交易服务处、政府采购服务处、机电和医疗设备交易服务处、产权和土地交易服务处、网络信息处6个处室。2014年交易额约123亿元。

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于2011年12月底开通,主要负责“12345”服务热线、市长热线、市长信箱运行与管理。平台按照“属地管理、统一受理、归口办理、限时办结”原则,全天候受理大市区范围内群众诉求,为群众提供政务咨询、建议批评、公共服务、投诉举报等服务,共设接听坐席30个,年接听群众来电约15万件。

主要职责

1、负责对经市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核定行政机关进入"中心"项目的管理、指导和协调。

2、负责对进入"中心"单位设立的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督查和协调。

3、负责对联办审批项目的前置监督和后续监管,确保依法审批、公开透明、规范操作。

4、负责对进"中心"项目的筛选、确定和调整。

5、负责"中心"的网络化建设。

职能处室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3个职能处室。

1、办公室

(1)承担"中心"日常政务和有关事务的联络工作,联系落实内外事务活动。

(2)参与"中心"的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收发、机要、保密、文印、档案管理等工作。

(3)使用和管理"中心"的印章、介绍信。

(4)负责对上级来文(含"电子邮件")提出拟办意见,处理各级各部门的来文抄件。

(5)负责日常会议的会务准备、材料整理、文稿起草等工作。

(6)负责"中心"的车辆调度、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

(7)管理"中心"的人事、财务、工资、财产、福利。协调收费窗口工作。

(8)负责和指导"中心"的卫生、安全保卫事务。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综合协调处

(1)负责指导各"窗口"的各项业务工作。

(2)负责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和联办事项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召开"联审会"和起草"联审会"会议纪要,参与"周例会"的会务工作。

(3)参与上报事项的有关的手续办理。

(4)收集、整理各"窗口"的各类业务报表,做好统计、归档工作。

(5)参与"中心"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行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工作,负责和管理"中心"的咨询服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信息督查处

(1)督促检查"中心"各类审批事项管理暂行办法的执行情况,做好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相应事项的统计、归档工作。

(2)督促检查"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督促落实"周例会"、"联审会"确定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办理。

(4)负责对各"窗口"单位的月度考核和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5)负责"中心"的日常考勤。

(6)负责"中心"计算机运行网络的维护管理工作。

(7)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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