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调食用时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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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煮熟煮透
烹饪肉类及水产等食物时要煮熟煮透。尽量避免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或盐腌后直接食用海鲜。
2、合理保存食物
未食用完(已经烹调熟)的海鲜,请放置冰箱冷藏室保存,尽早食用,再次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
3、使用公筷、公勺
使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感染,降低传染性疾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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