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盐城滨海古居户的补偿安置标准

作者:萌宝辣妈 2021-09-15 老盐城

盐城滨海县古居村(居)民的房屋占地面积以古居村(居)民的家庭人口结构情况确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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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居村(居)民的房屋占地面积以古居村(居)民的家庭人口结构情况确定,具体为4口人以下独立户按130㎡计算,每超过1个人口增加25㎡,最大不超过200㎡。对院落中有符合宅基地分户条件的,另行计算。

二、古居村(居)民及安置人口确定:

(1)古居村民:有合法本组农村户口,且享受集体分配宅基地权利并依法履行集体义务的,拥有土地经营权,享受土地款分配的村民。

(2)在房屋搬迁范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被搬迁人申请,经街道、村(居)研究确定公示后,可以列入被搬迁人的家庭成员范围。

①原户口在搬迁范围内的古居村民的现役军人(包括义务兵和未在异地安家落户的士官)。原户口在搬迁范围内的现役军官,如其配偶是古居村民,可以列入,但配偶已随军的除外;

②户口报在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

③古居户中户籍在外就读中小学的未成年常住子女;

④符合法定婚龄,无子一女招婿户;

⑤搬迁公告作出期间内的出生人员;

⑥古居户中有未婚独生子女(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增加1人标准计算;

⑦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达到法定婚龄已婚未生育的,增加1人标准计算;

⑧古居户的父母(户口不在搬迁范围内),仅此一子女且其它无住房的农村户口;

⑨正在劳教或服刑的人员;已出嫁户口迁出的人员,挂靠户口的人员,租住、借住、寄住的人员,搬迁公告作出限定期限以后出生的人员,在另一地已列入被搬迁范围,以及其它原因非正常迁入的人员,不列入古居人口范围。

三、古居村(居)民安置面积的确定:住宅安置面积主要按古居村民的人口结构情况确定,具体面积标准为:

(一)一代独立户对符合享受宅基地分配条件已婚或达到法定婚龄子女;未达到法定婚龄子女,参照假定达到法定婚龄如符合分配宅基条件可享受安置价购房120㎡。

(二)二代(含二代)以上家庭户:

1、男古居女婚进户:

(1)最小一代人享受安置价购房90㎡,其他每代人享受45㎡安置价购房;

(2)独生子女户增加享受15㎡的安置价;

(3)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含两个),按以下标准享受安置:对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已婚或达到法定婚龄子女,90㎡是安置价;对未达到法定婚龄子女,参照假定达到法定婚龄如符合分配宅基条件90㎡是安置价,如不符合分配宅基条件的90㎡是优惠价。

2、女儿户:

(1)符合下列条件的女儿住户,可作为古居户进行安置,具体标准参照男古居女婚进的标准执行。①村组安排宅基建成的独立院落;②户口在此范围且常住此处院落生活的,并尽村民责任和义务;③拥有土地经营权,并且分配到土地款。

(2)户口全在搬迁范围的,不符合第一款三个条件且在村组有独立院落,按外来住户处理。

(3)不符合上款规定,女儿户的户口在搬迁范围内的,产权人可按优惠价增购90㎡的安置房,女儿户的子女一律不得分户享受优惠。如该女儿户在其他地区或其他项目上已享受安置的,产权人在本次搬迁中不再享受该女儿户的补偿和安置。

(4)按上述人口计算安置面积,安置房产权仍为原产权人,原产权人将产权转让给直系亲属的,需出具产权分割确认书。

(三)对以下情况按上述标准计算后应折减安置面积:

1、在以往征地拆迁中已进行住房安置的(含以货币形式补偿的);

2、该户在村组其它地段有村组安排的宅基建房或非法侵占土地建房的;

3、该户自行转让房屋给他人或自行转让土地给他人所建房屋的;

4、在同一院落内确有分割出售,在认定古居户的房屋参照合法和应安置面积时应扣除出售给他人认定的房屋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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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介绍Introduction

滨海县,属江苏省盐城市所辖县之一。位于北纬33°43’~34°23’,东经119°37’~120°20’之间,江苏省东北缘、北依废黄河、西枕204国道,江苏沿海高速贯穿南北,淮河入海水道,苏北灌溉总渠横穿东西境。北距欧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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