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盐城建湖关于严厉打击电力捕鱼违法行为的通告

作者:泪眼の迷离 2021-09-22 老盐城

为严厉打击电力捕鱼行为,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结合建湖县实际情况,特作如下通告。

图片由网友“泪眼の迷离”提供

一、严禁电力捕鱼。凡使用电力捕鱼的,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主动向县农业农村局或所在镇(街道)农业农村局上缴电力捕鱼工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主动上缴电力捕鱼工具且情节轻微的可免予处罚。违者一经查获,将严格依法处理。

二、凡使用电力捕鱼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建湖县设定最低不少于一万元。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同时根据“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征收渔业生物致死量0.5-3倍的渔业资源损失赔偿费,用于增殖放流,修复被破坏的渔业生态环境。

三、严禁制造、销售电力捕鱼工具。凡制造、销售电力捕鱼工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制作和销售,一经查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电力捕鱼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切实保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县各级组织和广大干群要积极支持、全力配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妨碍公务、拒绝检查、屡教不改的人员,公安机关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镇(街道)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工作,与县有关部门上下联动、全力配合,县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将进行联动执法,坚决打击电力捕鱼违法行为。

六、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鼓励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对电力捕鱼及制造、销售电力捕鱼工具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揭发,一经查实并处罚到位,对举报人按处罚金额10%进行奖励。

举报电话:县农业农村局0515-86217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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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介绍Introduction

建湖县,位于江苏省苏中里下河腹部,隶属盐城市。地理位置北纬33°16′~33°41′,东经119°33′~120°05′。1941年9月,盐城县划县分治,北部划出成立建阳县,因与福建省建阳县同名,于1951年7月改称建湖县,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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