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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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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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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简介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国家档案局、省、市档案局制定的有关档案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地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办法,编制全县档案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主要职责

县档案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县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对本县区域内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和重大科研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参与档案验收。

(三)组织并指导本县区域内的档案学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和对外接待工作。

(四)组织并指导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宣传以及档案干部的岗前及岗位培训工作。

(五)推行档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进行档案执法检查,查处违反《档案法》的行为。

(六)负责接收县级党政机关、团体及有关企业、事业单位、乡镇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及有关资料;征集和收集具有地方特色的与本馆馆藏档案有关的资料。

(七)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档案向本馆捐赠、寄存,本馆予以鼓励并做好捐赠、寄存档案的保管保护工作,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的整理和保管,确保其完整与安全。

(八)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做好保密档案的密级变更、解密和档案价值鉴定工作;按照《档案法》规定,定期向社会开放档案,公布开放档案目录。

(九)依据馆藏,并结合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在不同范围内发行。

(十)参与地方史志编修工作。

机构设置

滨海县档案馆(局)内设科室岗位职责:

办公室

1.协助馆(局)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传达工作指令,做好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文秘工作,做好馆(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及文件的收发、管理和整理归档工作。

3.负责馆(局)信息、统计、会务、安全、保密、计划生育、后勤保障和对外接待工作。

4.负责馆(局)经费的领拨和日常财务工作,承办馆(局)人事、劳资、福利和养老保险工作。

5.负责印信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6.负责假日值班和卫生保洁的督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的考核、考查,组织安排好县部署的结队帮扶及其他专项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督指导科

1.负责对县级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施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对档案馆室目标管理进行业务咨询和指导。

2.负责对档案执法队伍及档案干部实施理论培训,提高档案干部的执法水平。

3.做好全县档案执法检查工作。

4.指导并协调档案学会和各种档案学术团体活动。

5.组织并指导档案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管利用科(征集编研科)

1.负责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保管、整理、编目、鉴定、修复、统计并积极提供利用。

2.做好档案库房的“十防”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3.建立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逐步实现馆藏档案资料的信息化管理。

4.负责档案用品销售服务工作。

5.根据需要,及时编辑、出版各种参考资料和文件汇编,定期举办档案资料陈列、展览。

6.负责收集和集中保管撤、并、转、停机构的档案,全县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以及散存在社会上的历史档案资料,知名人士和本地特色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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