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新生儿怎么办理出生申报

作者:离人勿挽 2020-08-15 老盐城

新生儿出生以后需要办理出生申报,下面爱盐城小编给大家带来盐城新生儿出生申报指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图片由网友“离人勿挽”提供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父母双方户口均在本市范围内,一方为家庭户口、另一方为集体户口的,子女应当在家庭户申报出生登记。

出生申报地为灭失地址的,夫妻双方应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家庭户或者单位、社区家庭户后申报出生登记。

父母双方在本地无合法稳定住所,户口在集体户的,子女可以随父亲或者母亲在集体户口(学生户口除外)申报出生登记。父母户口从集体户迁出时,子女户口应当一并迁出。

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为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征得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同意后,随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后,再办理子女户口迁移。

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为学生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学生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的户口应当随非学生集体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子女应当随地方居民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学生集体户口居民的,子女可以随现役军人在部队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也可以在征得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同意后,随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待现役军人退役或者学生毕业迁至家庭户后再办理子女户口迁移。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子女可以向一方部队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也可以在征得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同意后,随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待一方退役后再办理子女户口迁移。

部队女士官的新生儿,可以持女士官现役部队证明向女士官部队驻地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女士官调动或者退役到驻地以外安置的,其子女户口应当随迁。

本人在国外出生,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回国后可以向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新生儿出生时已经死亡的,不进行出生申报户口登记。新生儿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即死亡的,申报户口登记的同时,以死亡为由注销户口。

本站声明: 本站《盐城新生儿怎么办理出生申报》由"离人勿挽"网友投稿,仅作为展示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

专题介绍Introduction

盐城,江苏省地级市,长江三角洲中心区27城之一。拥有江苏唯一的世界自然遗产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盐城海陆空交通便捷,基本形成高速公路、铁路、航空、海运、内河航运五位一体的立体化交通运输网络。南洋国际 ...

热门文章
推荐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