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公布了2019年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单位名单,我市再度榜上有名。安丰镇作为全省耕地保护工作突出的50个乡镇(街道)之一,获得耕地保护奖励资金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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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出台了《江苏省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暂行办法》,全面实施全省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办法明确,省级每年将投入1亿元,对全省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2个设区市、10个县(市、区)、50个乡(镇)人民政府以及部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给予通报表扬或资金奖励。其中每个受省级激励的乡(镇)人民政府可获得200万元奖励资金,资金奖励主要用于乡(镇)及以下的耕地保护相关工作。自设立该奖项以来,我市每年均获表彰。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耕地保护列入市、镇、村目标责任考评体系,压实镇、村主要负责人耕地保护责任,形成了耕地保护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据初步统计,我市2019年比上年度新增耕地2.3万亩,较好地完成了耕地保有量目标,为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和保障粮食安全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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