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台市政府办《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15]66号文件)精神,东台市将对2021年符合登记条件的持证城镇非从业居民实行一次性奖励集中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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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光荣证奖励领取条件:
1、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
2、独生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非农居民,户籍在本市
4、没有享受一次性奖励的非从业居民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提出申请,填写《一次性奖励申请表》,提交身份证、结婚证和东台市农商行账号。
2、符合奖励条件已死亡的,由配偶或子女凭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及相关材料代为申请。委托他人办理的要提供委托书。
3、独生子女是抱(拾)养的,1992年之前的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1992年之后的,提供民政部门办理的收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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