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工作,提升就业援助质效,根据各主管部门申报开发公益性岗位情况,确定2021年东台市第四批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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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公益事业,爱岗敬业,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
3.身体状况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条件。
三、安置对象:
岗位安置对象为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发〔2020〕121号)的规定,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范围如下: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咨询电话:东台市人社局0515-68831012、东台高新区管委会0515-68965101、梁垛镇政府0515-8555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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