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10月3日发布关于购房风险提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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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向购房人收取认筹金、定金、预定款等款项的,就是风险。购房前可以通过查看项目售楼处现场公布的资料或向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核查项目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
2、开发企业要求购房人将任一购房款(认筹金、定金、首付款、全款等)打入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就是风险。支付以上款项前请核实开发企业提供给您的账户,是否与预售许可证上的预售款交款银行账号一致。
3、开发企业返本或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就是风险。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4、开发企业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就是风险。
5、开发企业委托的营销机构(中介)向您收取任何形式的佣金以及“电商费”“服务费”“咨询费”等价外费用,就是风险。可通过售楼处的公示资料核查营销机构(中介)情况。
6、开发企业或其他营销机构(中介)以提供购房优惠等方式,引导或诱惑签订线下合同的,就是风险。
7、开发企业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商品房,就是风险。
8、开发企业承诺买房可以赠送绿地或搭建违章建筑的,就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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