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一至四级工伤待遇介绍

作者:小明 2022-02-10 老盐城

东台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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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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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介绍Introduction

东台,古称晏,又称西溪、宁海、东亭、建陵等,江苏沿海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江苏省政府批复的江苏省20个中心城市之一,确立为沿海现代化工商业城市、沿海城市轴重要中心城市,省计划单列市。截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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