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料 盐都区 机构 盐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盐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手机扫一扫查看

盐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键纠错
介绍

盐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与市财政局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推进国有企事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五)依法按照规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七)拟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具体办法和规定。负责城镇集体企业的资产管理工作。依法对县(市、区)国有(公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3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

(一)综合业务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负责拟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拟订所监管企业董事、监事委派、管理办法;承担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依法按规定程序,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任免、考核的相关工作;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按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经营考核;承担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会计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国有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承担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市级国企改革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稿起草、会议机要、保密等工作。

(二)企业资产管理处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改制重组方案;承担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承担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承担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相关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对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协同开展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城镇集体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三)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

研究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更新、报废标准;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处置、资产评估监管和统计报告等工作;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进行监督,审核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投资、抵押担保等事项;承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组织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不需用或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管工作;参与市级事业单位改制政策的制定并承担有关实施工作。

相关合集
  • 盐城政府机构

本站声明: 本站《盐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瘾负℃"网友投稿,仅作为展示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

本周热门资讯 更多
合集专区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