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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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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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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盐城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盐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官网入口

内设机构

1、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2、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

3、规划财务处

4、移交安置处(军休服务管理处)

5、优抚处

6、拥军褒扬处(就业创业处)

机关党委。

机构职责

1、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及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涉军信访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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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政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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