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料 响水县 机构 响水县公安局
响水县公安局

手机扫一扫查看

响水县公安局

一键纠错
介绍

响水县公安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公安局是全县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县公安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公安工作政策、规划,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指导侦办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生物安全、金融等领域的犯罪案件。侦办上级交办案件。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负责辖区内水域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五)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七)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分析研判,组织、指导、监督对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八)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九)组织、指导、协调禁毒工作,防范、侦察和打击毒品犯罪。

(十)负责公安巡防工作,组织、指导、监督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公安法制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和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公民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管理来华工作和留学外国人入境、居留、签证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实施、指导、监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领导人以及外宾来响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县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七)拟订全县公安机关经费、装备、被装、基本建设等标准、制度并实施。

(十八)负责并统一领导全县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十九)拟订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负责公安信访工作。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公安宣传以及教育训练工作。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

(二十)承担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县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县委政法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原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交由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公安局承担,县委政法委员会指导协调有关工作,县公安局承担具体业务工作。

(二)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五条县公安局设21个内设机构,其中综合管理机构8个,执法勤务机构13个。

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综合科

掌握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情况,收集、分析、综合有关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思想政治教育、基层党建工作和队伍正规化建设;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政治工作调研,起草政工文件和报告,负责政治处会议的会务工作;承担政治处日常事务工作和文件材料的收发、督办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政工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2.人事科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民警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衔管理、警务技术任职资格评定;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

3.宣传教育科(警察培训科)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新闻宣传、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警营文化建设、涉警舆情应对、新闻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局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管理县局外网网站;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先进典型选树培育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抚恤互助等关爱民警工作,负责因公伤亡民警统计分析和评残评烈等优抚工作;负责县见义勇为基金会日常工作。

负责统筹规划全县公安民警实战训练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符合警察职业特点、贴近实战要求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训练。

4.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科

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聘用、教育培训、分类管理、考核考勤、工资待遇和表彰奖励、抚恤补助等工作。

5.警务保障科

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需求计划;承担全局经费的管理使用;组织、协调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局安全保卫、基本建设、消防安全、后勤保障;制定全县公安经费、装备保障标准、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发展规划;拟订全局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管理公安装备、被装;负责编制和管理全局经费的预决算;负责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房产管理、机动车辆调度、按权限管理涉案财物;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经费管理和各项财政法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警用武器装备、器材物资的配备、仓储和调运工作。

6.审计科

负责县局机关、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内控制度、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项目审计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调查工作;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涉案财物审计。

7.科技信息化科

负责研究并拟订全县科技强警工作的政策、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公安科技及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公安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重点信息系统运行监管、信息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技防城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通信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公安视频指挥、图像、有线无线通信、接处警等通信和视频系统的规划指导和建设联网应用;组织、指导突发事件、重大活动安保和重要敏感期警务通信和视频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各类通信设施、指挥场所技术服务支撑和视频会议运行维护管理;负责全县公安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视频监控规划指导、政策宣传、标准制定、建设联网和管理维护。

8.行政许可服务科

代表县公安局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承担局部分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审核、审批、发证等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行政许可服务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放管服”工作,负责“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等工作。

上述8个综合管理机构的规格为正股级。

县公安局设立政治处,主管全县公安政治工作,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承担本部门本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干部人事和宣传文化工作。政治处日常工作由政工综合科、人事科、宣传教育科(警察培训科)、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科承担。

(二)执法勤务机构

9.大数据情报指挥中心

组织指导、归口管理全县公安情报信息工作,掌握全县社会治安动态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和综合研判处理各类重大敌情社情动态、突发事件、重大案件等情报信息;协助局领导组织指挥、处置各类重大案事件,负责县公安局总值班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和接处警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县公安重大安保维稳、应急指挥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受理人民来信、来电,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提出相关处理建议,并查处落实;依法处理申诉、控告事项;负责复查县级公安机关信访事件;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指导本级公安机关其他部门信访工作;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及时提出加强、改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

负责公安警务大数据整体规划、标准制定和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大数据技术建设管理、应用服务和成效评估;组织实施公安机关内外数据资源获取汇聚、融合治理、集中建库、实战应用和专业技术手段数据集成应用工作;为全县重大警情、案事件处置和公安政务服务工作提供数据支撑;负责公安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规划组织公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统筹组织对外数据协作和服务工作;承担全县重大风险防控相关平台的建设管理应用。

掌握研究全县公安工作情况;起草局重要文件;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研究工作,研判分析形势并提出防控风险和打击犯罪的对策建议;开展全县公安发展规划调查研究;承担全县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负责局领导政务活动安排;督促局重大事项的落实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拟订局机关内部制度;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档案、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等工作;牵头负责政务公开,维护管理县局内网网站;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统计、综合考核工作。

大数据情报指挥中心为副科级建制,下设大数据管理服务科、秘书科、指挥调度科、信访科4个正股级单位。

10.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掌握县内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动态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案件和事件的调查、侦查和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县内活动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宗教领域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政治安全保卫工作社会化、职业化建设;组织、指导、监督对邪教组织和会道门、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等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侦察、打击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开展反邪教宣传警示工作。

政治安全保卫大队为副科级建制,下设综合中队、一中队、二中队3个股级中队。

11.治安警察大队

拟订全县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实有人口、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和防火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维稳处置工作;负责治安基层基础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协调和依法保障城市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做好有关工作,依法处理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案件;负责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侦查工作。

收集掌握、分析研判单位内部安全稳定情况,开展情报信息工作和秘密力量建设,预防化解和协调处置不稳定事端;组织开展校园关注对象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侦办由内保部门管辖的行政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等刑事案件;负责指导单位内部治安保卫队伍建设。

治安警察大队为副科级建制,下设综合中队、户政管理中队、行动中队、内保中队、危险品管理中队、基础中队6个股级中队。

12.交通警察大队

拟订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定,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公路治安秩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县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和重大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实施对剧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负责全县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核发、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非机动车登记上牌等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道路交通执法监督、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工作;负责全县县际治安卡口工作;参与、指导全县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工作;参与、指导全县大型建筑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

负责县区客运、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和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区域治安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所辖范围营运行业及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公共交通治安防范监管工作。

交通警察大队为副科级建制,下设综合中队、秩序管理中队、事故处理中队、法制中队(违章处理中心)、车辆管理所、县城中队、小尖中队、运河中队、大有中队、陈港中队、卡口一中队、卡口二中队、卡口三中队、公共交通安全保卫中队(南河中队)14个股级单位。

13.刑事警察大队

掌握全县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对刑事犯罪的侦查和追逃工作;承担全县刑事案件及非正常死亡现场勘查任务,开展痕迹物证比对、检验、鉴定及复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刑侦基础建设;组织、指导扫黑除恶、合成侦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负责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和重大案件线索搜集、研判工作;协助管控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点组织和人员。

综合分析研究全县反恐怖斗争的情况,搜集研判涉恐情报信息,掌握恐怖活动的特点和动向,组织反恐怖基础摸排管控以及对恐怖组织、案件的侦察、调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恐怖犯罪活动;推动反恐怖斗争的群众性基础防范和宣传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地区拟订反恐怖工作预案,确定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指导、督促反恐怖防范工作;指导、协调反恐怖应急准备工作;承担县反恐怖指挥中心实体职能;承担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刑事警察大队为副科级建制,下设综合中队、刑事科学技术室(物证鉴定室)、重案侦查中队、合成侦查中队(信息研判中心)、侦查一中队、侦查二中队、侦查三中队、侦查四中队、侦查五中队、反恐怖工作中队10个股级队(室)。

14.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全县经济犯罪案件的动态,分析、研究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办金融犯罪案件;开展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为副科级建制,下设综合中队、一中队、二中队3个股级中队。

15.巡特警大队

负责公安反恐、防暴、处突工作,承担机动备勤任务,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公安巡防工作,承担县城的武装巡逻任务;负责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对大型群体性活动的审批、指导、管理及其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县监委执行留置工作。

巡特警大队为副科级建制,下设综合中队、机动中队、巡防中队、便衣中队、监察协作勤务中队5个股级中队。

16.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拟订全县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政策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工作;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和电子数据取证工作,配合开展其他案件侦查;组织实施互联网技术侦察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和网络可信身份管理工作;承担县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工作。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为副科级建制,下设监控中队、侦查中队,2个股级中队。

17.禁毒大队

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开展禁毒情报分析研判,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全县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依法承担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开展吸毒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开展毒品原植物禁种、铲除工作;承办禁毒有关协调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禁毒大队为正股级建制。

18.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管理,负责全县来华工作和留学外国人入境审查、居留许可审查,口岸签证签发管理、签证延期换发,外国人来华留学、工作、旅行等停留、居留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工作,防范查处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行为。履行全县公安机关国际合作职责,制定规划、计划;组织、协调与外国警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国际性、地区性组织的业务交流与合作。

出入境管理大队为正股级建制

19.法制大队

组织或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拟订全县公安执法工作的规划;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全县公安机关普法工作;指导、办理全县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刑事复议复核工作;组织公安民警法制教育培训;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法制大队为正股级建制

20.警务督察大队

开展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受理、核查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投诉;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工作。

警务督察大队为正股级建制

21.环境警察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全县食品药品、生态环境、森林、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森林、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指导协调、组织侦办相关犯罪案件;侦办上级交办重大食品药品和环境案件;配合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管和区域性食品药品和环境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环境警察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为正股级建制

第五条县公安局设下列直属行政机构:

(一)县看守所

负责羁押、管理和教育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以及留所执行的罪犯,为侦查、起诉和审判等工作提供保障。

县看守所为正股级建制。

(二)县拘留所

负责做好行政、司法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县拘留所为正股级建制。

第六条县公安局设下列派出行政机构:

设置城东、城西、小尖、张集、黄圩、运河、六套、七套、大有、老舍、双港、南河、陈家港、灌东、黄海、水上等16个派出所,其中张集、六套、七套、老舍为股级建制,其余12个派出所均为副科级建制。城东、城西、陈家港、小尖4个派出所设立案件办理中队、社区警务中队(巡逻防控中队)各2个股级单位。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县公安局部署的各项公安工作;分析、研究辖区的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负责本辖区内的治安巡逻、接处警和接受群众求助服务;负责侦办一般刑事案件、处理治安事故、案(事)件;负责场所行业管理、户籍管理等。负责水域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全县水上公安业务;负责查处全县水上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负责对治安情况复杂的水域进行专项整治;负责收集水上治安信息和各区域水上公安工作协调协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河道警长相关工作。

相关合集
  • 盐城政府机构

本站声明: 本站《响水县公安局》由"背若芒刺"网友投稿,仅作为展示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

本周热门资讯 更多
合集专区 更多